深圳市高级技校毕业生可考公务员 享大专学历待遇 http://sz.bendibao.com/news/ 2009年3月2日来源:腾讯
昨天从深圳技师学院(深圳高级技工学校)获悉,市政府已下发通知,明确规定企事业单位在招聘录用、工资待遇、职位晋升、考核定级高技校毕业生时按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据了解,去年广东省就出台了有关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通知,要求全省大力加强技工教育发展,缓解就业压力,为我省产业优化升级储备大批的技能人才,积极引进国外高水平师资,打造我省技工教育品牌。
2月中旬,深圳市政府办公厅下发文件《关于我市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大专待遇问题的通知》,就我市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享受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待遇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一是在本市公务员、职员和雇员招考中,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相关职位时,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是在本市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市、区属国有企业组织的各类考试中,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报考时,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国家和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考试,对学历要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三是本市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市、区属国有企业在聘(任)用人员时,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聘(任)用后,其工资待遇、职位晋升、考核定级及其他各项待遇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这是我市突破体制障碍,在全国首次出台专门政策文件,明确规定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享受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待遇,以实际举措解决高技能人才成长过程中最实际的待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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